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期教师“理论大课”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为提升医学院临床教师教学能力,保障本科临床课程大班授课(下简称理论大课)教学质量,根据《医学院临床教师教学资质认定条件》有关规定,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下简称教发中心)定于2023年6月举办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期教师“理论大课”教学能力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拟承担医学院诊断学、外科学总论,以及内科学、外科学等理论大课教学任务,符合《医学院临床教师教学资质认定条件》申报理论大课授课资质的新增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网上课程自学
学习内容:教师通过超星学习通-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发中心在线课程平台进行网上课程自学(课程详见附件2、超星学习通操作手册见附件4)。
学习时间:2023年5月29日12:00至6月18日12:00。
培训要求:在线学习课程模块包括: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技巧、教育技术、师德师风与课程思政。教师需完成网上课程学习5学分,一门课程1学分,每个模块至少选择一门课程。教发中心调取教师学习记录并核算学分。教师网上课程学习记录在培训期限内有效,不累计。
(二)集中培训
学习内容:教发中心安排讲座、工作坊等集中培训活动(课程详见附件3)。
学习时间:2023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考评
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考评内容:参加培训教师在拟讲授的课程中自选章节内容的某个知识点,参照《浙江大学医学院课程教学方案编写基本规范》相关要求撰写一份教学设计方案(下简称教案),并通过课堂授课形式进行1学时试讲。教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考评。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三、培训证书
教师完成网上课程自学、集中培训,并试讲合格,由医学院颁发“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师‘理论大课’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作为申报浙江大学医学院“理论大课”教学资质的必
条件。
四、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教学部门于5月26日前将参加培训教师名单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邮箱(mcfd@zju.edu.cn)。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076171
邮箱:mcfd@zju.edu.cn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医学院第二期教师“理论大课”教学能力培训参训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