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2020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中教师培训项目及合格证书的说明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有关规定,自2020年开始,主任及副主任医(药、技)师兼评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需要参加教师培训项目(2019年要求至少获得5个学分,2020年始要求获得合格证书)。现就2020年卫技专业职务兼评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中“教师培训项目,并获得合格证书”有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一、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参加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培训项目(下简称:研修班),按规定完成教学理论、教学实践等必修模块学习任务,取得10个及以上学分(详见附件1),可获教师发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学分核算
截止2020年9月30日前,教师参加以下各类教学师资类培训项目,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学习证明、证书复印件、经培训部门盖章认定的证明材料等),可折算研修班学分。
1.教师由学校、医学院或各学院选派参加一周以上教学类研修出国项目(教师需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获研修证明),可折算为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巧、教学研究模块类合计5学分。
2.各学院举办的教学师资培训,按学习内容折算对应的培训模块,4学时获1学分;授课1学时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含2学分)。
3.在线学习
(1)教师完成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师发展超星学习通平台(zjucfd)有关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学技术、师德师风、教师身心健康、示范课等课程在线学习(课程目录见附件2),1门课程获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打印学习记录)
(2)参加超星学习通教师发展平台学习需要进行注册报名。
4.担任医学院教师发展授课教师,按照授课内容模块学分加倍计算。
三、项目学分认定流程
1.教师提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学分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申请表与培训证明材料经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交教发中心审核;
3.教发中心对符合认定条件的项目(课程)出具学分认定证明。证明由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代章。
附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5日